各处(室)、各学院:
经学校资产处置工作小组研究决定,近期将开展学校2022年度固定资产报废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报废资产的范围
1.达到报废期限或设计寿命,经鉴定确已丧失使用效能的(详见学校资产管理处网站关于固定资产最低使用年限表及报废相关文件);
2.依照国家有关部门其他规定。
二、工作流程与要求
1.2022年8月29日-9月2日,各单位自行统计清点拟申请报废资产,各单位资产管理员在资产管理系统提交报废申请并填写附件1和附件2(资产卡片信息务必从学校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导出),保证拟报废资产完整、主要零部件齐全。
2.2022年9月5日-9月9日,资产处置鉴定小组邀请技术专家鉴定后出具初审意见后上报资产处置工作小组,资产管理处会同财务处、纪检监察审计部门会商,经会商同意报废的,由资产管理处通知各单位。
3.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严格按本通知要求,严格把握报废标准与范围。
三、工作地点与联系方式
1.资产报废申请相关材料上交地点:纸质版(明细表加盖部门公章、鉴定表签字)交至资产管理处(老图书馆409室),联系人:张超,电话:13943681000、集团小号67111。电子版发至:2848773@qq.com。
2.拟报废资产实物上交地点:联系张超确定,电话:13943681000、小号67111。
附件1:
报废资产明细表.xls
附件2:
事业单位资产处置鉴定表.doc
资产管理处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