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工会组织全校教职工参加“白城市职工互助保障”活动
为切实帮助教职工减轻医疗负担,校工会出资66960元组织全校465位教职工参加 “白城市职工互助保障”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该保障包含“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保障”“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保障”两个项目。
一、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保障
1、重大疾病保障范围:包含以下11种重大疾病:
(1)急性心肌梗塞;
(2)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3)恶性肿瘤;
(4)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5)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6)白血病;
(7)良性脑肿瘤;
(8)严重烧、烫伤;
(9)瘫痪;
(10)多个肢体缺失;
(11)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2、保障待遇:
(1)在本计划生效30日后90日(含)内(2020年6月19日——9月19日),会员首次确诊患有11类重大疾病的一种或者多种时,可以一次性领取慰问金500元,重大疾病保障待遇终止;
(2)在本计划生效90日(不含)后(2020年9月20日开始),会员首次确诊患有上述11类重大疾病中的一种或者多种时,可以一次性领取8000元重大疾病互助金,重大疾病保障待遇终止,首次确诊时间以病理报告的诊断日期为准;
(3)参加本计划前已患有本活动规定的一种或者多种重大疾病的会员,对既往疾病不再享受重大疾病保障待遇;4、对参加本计划并按照规定领取互助金的会员,互助保障期满后再次续缴时,对既往疾病不再享受重大疾病保障待遇。
二、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保障
保障待遇:
1、首次参加在保障期生效30日后((2020年6月19日起),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额为基数,报销比例为11%,保障期内最高累计报销金额6600元;
2、会员在同一互助保障期内可以享受三次住院医疗互助金,每次最低可报销住院医疗互助金200元,最高累计报销6600元;
3、会员在同一医院住院,且住院收费专用票据所列住院时间连续的视为一次住院。
从保险合同日期生效起(2020年6月19日起),如有教职工符合以上申报要求,可联系校工会王远(电话:3506553,15114453456)办理申报业务。
校工会将一如既往地助力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为全体教职工提供更多的服务。
祝愿全体教职工身体健康,平安幸福!